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位于通津桥社区周家台巷177号石志兵等12户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具体名单如下:
石志兵:补发 (3单元202号)
土地分摊面积:34.72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224办公室
联系电话:322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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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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