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行业职能、发挥行业优势、体现行业特色、作出行业贡献,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和规划在服务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全面振兴方面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为建设“汉襄肱骨、神韵随州”贡献力量,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强化规划保障引领
(一)做好用地统筹保障。加快编制县乡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把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作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突破口。统筹生态保护、城镇开发、县域产业、基础设施、乡村建设、地质灾害治理等空间布局,合理预留用地空间,指导县(市、区)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不少于 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防治科)
(二)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加强指导督办,推动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指导县(市、区)按时完成2021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各地发展需要,逐步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二、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三)倾斜配置用地指标。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用地予以充分保障,在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要求各地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责任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四)全力保障产业发展。统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增减挂钩指标、增存挂钩腾退指标等存量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农村产业发展用地,不足部分申请争取省级统筹解决。认真落实各级有关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政策,安排新增用地计划专项用于乡村产业用地。用于种养殖的设施用地,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积极探索“点状供地”等新用地方式,对农业产业链发展用地,列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
(五)腾退指标优先自用。在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权的前提下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等方式腾退出来的农村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二三产业用地,原则上要将不低于建设用地复垦面积的30%统一预留给项目所在乡(镇),保障项目所在乡(镇)发展需求,增强乡村自我造血功能。鼓励各地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以建设用地相对集中、非建设用地连片为目标,积极探索创新平移置换方式。 (责任单位: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市国土整治局)
(六)规范增减挂钩管理。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增减挂钩项目设计论证、立项审批、项目施工、审核验收、手续备案、后续管护和指标使用,指导各地合理确定实施规模,深入扎实开展增减挂钩项目清查整改,确保所有项目手续完备、管理规范、结果真实,持续释放增减挂钩政策红利。(责任单位: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市国土整治局)
三、坚持集约节约用地
(七)盘活存量用地。深入推进2021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2021年度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不低于1800亩,闲置土地处置不低于3000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八)全面实施“亩产论英雄”。推动土地资源更集约、更高效、更可持续利用。提请市政府审定《关于落实“亩产论英雄”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实施意见》,印发执行。(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九)拓展农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新路径。推进曾都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用于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文旅康养、电商物流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四、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十)强化耕地占补平衡。支持各地充分挖掘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等项目的补充耕地潜力,增强县域耕地占补平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市国土整治局)
(十一)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和考核压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结果运用,对耕地保护任务完成好的乡镇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奖励,对完成不好的予以惩戒。(责任单位: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
(十二)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行为严格执行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抓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实施和监管。规范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中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工作,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对调整要求、调整程序、调整监管以及调整方案编制要点进行规范和明确。(责任单位: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十三)深入推进耕地保护十大行动。深入开展严格耕地保护考核机制、实行“耕地保护红黄牌”制度、强化耕地占补平衡、构建多部门工作联动机制等耕地保护十大行动,切实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法规与执法监督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县市区局)
(十四)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按照“全面摸清底数、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处置存量”原则,深入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整改。(责任单位: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
五、加大矿产资源支持力度
(十五)提升开发利用水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矿产资源编制工作。结合地区资源禀赋和现实需要,支持指导县(市、区)合理配置投放矿业权,为乡村振兴提供可靠的矿产资源保障。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将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责任单位: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防治科)
(十六)突出开发利用重点。积极指导县(市、区)合理配置出让建筑石料矿业权,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充足砂石土资源保障。(责任单位: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防治科)
六、加快脱贫地区生态宜居
(十七)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各地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对脱贫地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在申报中央、省级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时予以优先支持。(责任单位: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
(十八)持续推进国土绿化。以扩绿、提质、增效为总任务,以森林乡村绿化美化为重要载体,以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全面开展森林乡村创建、继续巩固完善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打造油茶产业富民工程、切实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方位增加绿色资源总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态需求为根本目的。(责任单位:国土绿化科、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十九)积极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试点县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效实现途径,提升绿水青山“颜值”,实现金山银山“价值”,力争通过3年时间,试点县基本达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责任单位: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
(二十)服务美丽乡村建设。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规划、协同推进,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统筹推进乡村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与修复,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等项目实施,建设美丽乡村,提升生态功能和生态价值,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统一。(责任单位: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市国土整治局)
(二十一)加强综合防治能力建设。以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推进我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调查评价工程、监测预警工程、治理与搬迁工程、能力建设工程、信息化工程五大工程建设。(责任单位: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防治科)
七、支持农村特色林业发展壮大
(二十二)做大做强林业特色产业。充分挖掘绿色产品发展潜力,指导脱贫村根据区域生态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木本油料、经济林、林下经济、种苗、花卉、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生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生态产品。支持脱贫村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主打品种、主打产业、主打品牌,建设集中连片的林业特色产业精品基地和示范园区。推动林业特色产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以兰花、油茶、中药材等为主导产业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责任单位: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
(二十三)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推广“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不断壮大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林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壮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效应,支持龙头企业到脱贫村镇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产品加工业。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产供销模式,鼓励经营主体发展电商、微商,开展多方式线上线下对接,大力实施消费帮扶。(责任单位: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
(二十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集体林权有序流转,在公开市场,通过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推进林权贷款业务,推广“林权抵押+林权收储+森林保险”贷款模式和“企业申请、部门推荐、银行审批”运行机制,拓宽融资渠道,有序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提升林业生产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
八、强化信息技术支撑
(二十五)优先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优先在村庄规划编制、生态修复、农村公路、农村宅基地调查等涉农重大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基础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服务。完善更新湖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随州内容,强化乡村地理信息内容丰富健全,发挥农村农业建设管理信息电子化优势。(责任单位:测绘地理信息科)
(二十六)加强科技支撑和人才帮扶。加强林业技术的推广工作,重点是油茶、核桃、杨树、林下经济的种植技术以及阔叶林的抚育技术推广,促进随州“两香一油”产业发展;积极争取有关部门项目资金支持,面向全市有林业科技需求的林农进行林业技术培训;深入基地给林农送技术(科技下乡)送信息。(责任单位: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九、改进提高服务效能
(二十七)简化用地审批手续。农村产业用地占用农用地的,要求各地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农用地转用审批同步办理,农用地转用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责任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
(二十八)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快推进我市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做到“应登尽登”,年底前,完成全面发证任务和基本完成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数据入库工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行政审批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十、其他方面倾斜支持
(二十九)保持项目和资金倾斜支持。在符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前提下,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等在同等条件下,财政资金项目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责任单位: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防治科、市国土整治局)
(三十)构建农民权益保障和利益共享机制。在实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过程中,有关村庄规划、整治项目建设、土地权属调整、收益分配、安置补偿等涉及农民群众切身权益的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构建农民权益长效保障机制,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要更多向农民和农村集体倾斜。(责任单位:市国土整治局、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支持脱贫地区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积极吸纳脱贫人口参与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科)
(三十一)大力开展消费扶贫。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积极推动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坚持单位采购与个人消费相结合、线上采购与线下采购相结合、批量采购与零星采购相结合,以消费帮扶持续推动农民增收致富。(责任单位:财务与资金运用科、办公室、机关工会、各直属单位)
(三十二)扎实开展驻村帮扶。认真贯彻落实365禁用取消提款什么意思_365bet游戏下载_365体育ribo88委办公室选派驻村工作队文件要求,选派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科级干部到驻点村担任第一书记,组建驻村工作队。严格按照市委驻村“六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指导、支持和帮扶作用,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关于乡村振兴的措施在驻点村落实落地。加强驻村干部考核评价,抓好日常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对履职尽责情况较好,成绩突出的驻村干部优先提拔使用。(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工作队、人事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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