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游传输及不利扩散气象条件影响,我市于2022年12月28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一、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气象概况?
我市自12月27日19时起已出现中度污染天气。结合我市空气质量实时连续监测情况与气象资料分析,本次空气质量异常由外源输入和本地污染源共同导致,本地污染源生成叠加是主要原因。据最新气象资料显示,受上游传输及不利扩散气象条件影响,预计我市28日开始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为切实减少污染天气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于2022年12月28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28日12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二、居民应采取哪些防护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倡导公众主动采取节约用电、用煤以及其它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生产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
三、政府及相关部门将采取哪些管控措施?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涉气重点排污企业加强管控,督促企业尽量错峰生产,对确需连续生产的企业要加强现场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督促各镇(办事处)、村(社区)加强现场巡查,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秸秆、杂草和垃圾现象的发生。
2.住建部门负责加强对城区建筑扬尘管控措施的巡查、监管,尤其是要加强对市政道路建设和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现场监管,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保证场内雾炮、喷淋等抑尘设施在场内作业期间开启运行。督促城区各建筑工地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台账,不得使用尾气排放超标和国Ⅰ及以下工程机械。
3.城管执法部门保持每小时一次的城区道路洒水保洁频次,并对重点路段开展车辆雾炮作业;督促各土石方开挖和渣土运输工地裸土做好覆盖,场内边施工边喷雾,尽量不起尘,出入场车辆冲洗到位(路过冲洗槽停留3到5秒)、密闭运输,并主动承担起因施工带来的场区周边道路积尘清扫责任。严厉查处渣土车漏撒、城区露天焚烧、餐饮经营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城区露天烧烤。
4.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场内物料堆场做好覆盖,要求具备停产条件的企业尽量错峰生产,对确需连续生产的企业督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会同气象部门做好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工作。
5.气象部门加强气候变化情况监测,会同环保部门做好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四、此次污染天气过程预计将持续多长时间?
根据历史监测数据、气象预测结果和空气质量数值模拟结果,我市12月28日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较差(3级),受弱冷空气传输影响,空气质量转差,预计空气质量轻度污染为主,出现短时中度甚至重度污染;29日至30日,空气污染扩散条件一般(2级),有污染物滞留风险,受上游残留及新生成污染物渗透影响,预计轻度到中度污染。考虑气象条件的不确定性,具体形势相关部门将密切跟踪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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